主旨:懇請大力鼎助,主持成立【財團法人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以協助在台無國籍華
裔難民解決身分問題,並加強海外貧困華裔難民工作能力培訓及就業輔導。

說明:
一、民國三十八年政府播遷來台時,轉戰滇緬邊區之國軍第八軍、第二十六軍,退守
泰北,成為舉世聞名之〔異域孤軍〕。今孤軍後裔先後透過不同管道來台就學、
就業或成家,卻因原屬難民身分,無法取得合法國籍及身分證明,在臺形成非法
居留,亦無法回到泰北,以致後裔們成為回到祖國的孤兒。

二、本人自軍中退伍前,曾至全國商業總會,國防人力移轉培訓班第五期受訓。受訓
期間,深獲啟發與激勵,退伍後順利轉業民間企業服務。但由於獲知來自泰北地
區的難民在國內未受到合理的待遇,同情之餘,遂於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份起,帶
領泰北滯台學生積極爭取渠等身分證之核發。

三、本人從事難民救助工作兩年餘,因困於人力、資源嚴重不足,但面對源源不絕的
投訴案例,已至心餘力絀之困境。為不使投訴之難民失望,本人擬集合兩年來對
本案迭表關懷之社會各界人士,籌組正式之〔財團法人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
以協助華裔無國籍難民爭取合法身份及生存權益,並擴大至泰北華裔難民村中婦
孺照顧、青少年教育及輔導等工作,期使海外華裔難民得有合法、合理並正常之
生存空間。

四、本人基於二年多之工作經驗,深知唯有成立【財團法人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
方能對解決泰北孤軍及其後裔

五、檢附力霸U2有線電視臺〔驚爆二十一〕節目─{兩代孤軍}節目影片﹔台視〔
為善長樂〕節目─{從泰北到臺北}節目影片共一卷、兩年來工作概況,以說明
泰北難民目前的實際狀況及本人參予難民工作之緣起與目的。祈懇大力鼎助,以
完成對海內外無國籍華裔難民之援助。

如蒙首肯,自當備妥組織架構及工作計畫與目標,當面呈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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