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4年的春初吧,在一次與第一批泰北學生開會的時候,一個個頭十分矮小,頂著一個大光頭的男孩,走進我們設在吳興街的辦公室裡。他以十分疑慮的表情,選擇坐在門邊。聽我們討論如何為自己爭取身分證應該要有的一些想法及作為。會開了沒有多久,他忽然當著我的面,大聲的問學生代表之一王東琴:「那個劉姐是誰啊?他為什麼要幫我們的忙?」
    孩子們從79年在工地打工,被警察以非法打工為由逮捕後,歷經3年,10位立法委員的關注,卻只在82年底,在向僑委會登記並經過審核後,部分學生得到一張臨時身分證明,保證警察看到這張證明後,不會再逮捕他們外,他們依然不能生病、不能合法打工、不能回他們在泰北的家。
   而我,以一個家庭主婦的身分,說要幫他們爭取身分證,有疑慮的何止大毛一個?阿才第一次見我時,臭著一張臉;國明不是同學逼著,根本懶得來看我;東琴說:「我不知道你是誰?但你願意聽我說故事,還是很好的。」肯抓著我這根稻草的,只有建國而已。
    當時的東琴尷尬得不知該如何回答大毛。但會議結束後,我在辦公室不時會看到大毛揹著一個袋子,來會裡坐坐。他也不問進度,不談自己的想法。會裡對他來說,是同學們見面聊天的地方。由於不是學生代表,他來只是說說笑笑,我也不以為意,只是奇怪那個對他來講,比例不小的袋子裡裝的到底是些什麼?
他愉快的笑說:「保齡球跟球鞋啦。」
「你打保齡球有自己的球鞋跟球?」
「對呀!有自己專屬的球鞋跟球,打起來比較認真啊。」
我看著這個長得不起眼、口才不咱樣的孩子,想到好多孩子工作不穩定、收入有問題,他卻奢侈的擁有「專屬」的球鞋跟球,對他的好奇不禁多了幾分。
同學說:「他球打得很好哩!」
「打保齡球不是很花錢嗎?」
「大毛會賺錢啊!」
「他做什麼的?」
我想到他們這些孩子不是做人力仲介,就是在危險、骯髒的工地做粗重的工作。加上身分不合法,還能有什麼賺錢的工作好做?
「他是開潛遁機的。」
「什麼是潛遁機啊?」
大毛說:「就是做地下工程或挖隧道的潛遁機啊!」
「那個工作的工資很高嗎?」
「嗯,前進一公尺可以拿3000塊。」 
「你一天可以前進幾公尺?」 
「不一定,最多有一天前進了三公尺。」 
「可是,那樣的工作不是很危險嗎?」 
「沒辦法啊,賺錢比較快啊。」 
他的確需要很快的賺錢。 
    84年底,僑委會同意給經過法院判決,確定所持護照為假護照的泰北孩子們身分證。大毛因為早期被警察抓到後,已經取得判決書,所以很快的填表、體檢、拿村長證明,要去辦申請身分證的手續。他看著表格中的戶籍地址,傻眼的說:「劉姐,我們走到哪裡,不過就是蓋個茅草房子就過日子了,哪來的門牌號碼啊?」 
    85年底,我第一次走訪泰北,特別要去看看大毛的家及家人。只見一長條的磚瓦房,住了大毛一家族人。問房子誰蓋的?「大毛!」「全部是他出的錢?」大毛的媽點點頭說:「真虧了有大毛,我們這一家族人才終於有了一個家。」 
    回來後,當兵才半年的大毛跑來找我說:「劉姐,我被除役了。」看他矮小的個兒,我心想,換了是別人,早就申請免當兵了。他卻興奮的說:「海軍還欠我20多天榮譽假哩,我要去跟誰要啊?」
「要你個頭哩,哪來的20多天榮譽假啊?」 
「我打保齡球幫隊上得冠軍啊!」 
「我武裝游泳也最快進入甲組的啊!」 
天啊!那些在山裡長大的孩子,曾經跟我說:「在泰北,再大的山,我們都叫坡,可是山裡沒水,所以,再小的池塘,我們也叫海。」會游泳嗎?當然不會! 
    現在的大毛,結了婚,有了自己的房子,也把泰北的家重新改建過。年年回家,直到前年母親過世,才改成帶出生於金門的太太出國旅遊。還打保齡球嗎? 
「好久不打囉,現在玩漆彈,得過兩次縣長盃的冠軍哩!」
「你怎麼老拿冠軍啊?」 
「沒辦法,除了讀書不太行,我做什麼都想拿冠軍。」 
「那哪件事是你最得意的?」 
「還是開潛遁機吧!我開潛遁機精準度很高哩,85公尺的誤差只有0.5公分。」 
    這就是大毛!一個長得不起眼,但做什麼事都想拿冠軍的泰北孩子-李浩星。 

 

                                    小華2007/3/1寫於埔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hebesth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