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一個故事,每個故事都是悲喜交換的情節。沒有人可以為故事的結尾先寫下結局,頂多只能從他人的故事裡參考結局;生命的路,總要自己走完,不論多坎坷、多凹凸、多顛簸,逃避不了,也取代不了。每個人的故事都不相同,有些相近,也是同中有異;台灣子孫和泰緬子民就是最好例子。現實讓可以交流的故事,不再出現相憐的情節,像惡意刪減的鏡頭,再也連不上的續集。

今日的我們,如果不是祖先前輩的犧牲,如果沒有民國383940年的孤軍戰役,如果沒有民國42年的撤返,民國50年柳元麟將軍的第二次撤軍行動,今日的台灣可能讀不到「百家姓」了;而我們也真的成為亡國之輩了。

在浩瀚的宇宙裡,我們只想找到一個國家收留我們。如果緬甸政府承認我們是緬甸人,給予我們合法的身份證、合法的護照,在出入境的機場裡來去自如,我們又怎麼可能不要尊嚴的走上祖國法庭。就因為我們自始至終都不是緬甸人,不論多努力都是不被承認的「漢人」,這種感覺比「本省人」或「外省人」更叫人難受。因為只有被歧視的人,才是真正懂得人間疾苦的人。新世紀、新民主,地球村一家人的目標,卻還有一群人為了「回歸祖國」而努力,已經共處同一屋簷下,卻不相認,倆倆相望,卻無法言語,這種痛苦和無奈,比割斷親情更叫人心碎。

大三那一年,選了「台灣近代史」修習學分,面對台灣在殖民統治下之種種命運,不禁想到在緬甸生存的華僑子弟。兩種不同的命運,卻都是攸攸炎黃子孫。台灣人民因「被殖民」而無權利可言,而緬華因「被遺漏」而無權利可言。記得小時候,哥哥常在夜半三更跑到田間過夜,問媽媽哥去那裡?媽僅是大人哄小孩般的回答我:「去種田。」後來才知道,哥跑到田裡的原因,是躲避緬政府「強制的徵兵制」;小時,常有緬軍在半夜敲門而入,目的是要強抓年青的華人子弟去當兵,為緬甸國犧牲打戰。台灣在日本殖民時期,亦有徵兵制,使用方法卻是以「榮譽」為誘耳,讓台灣人民自願去當日本兵;而緬甸政府唯一用的手段就是,用槍桿瞄準你,並無任何選擇之空間。即所謂「不想當兵的大有人在,卻沒有人是不要命的。」每次想到此,鼻尖總有種酸酸的感覺,心疼爸媽當時擔心哥哥安危的焦慮,憐惜哥哥們四處逃緬之苦難。朝不保夕的生存環境,客廳仍佇立「天地國親師」的大相框,每早祖先牌位前總會發出陣陣香火味,始至今日,不曾間斷。早期緬甸的長輩是在這般「膽顫心驚」中苟且偷生,只有保住生命,也才能保存固有之中華文化。華人在緬甸求生存之強烈意識,除造就了華人子弟不屈不撓之精神外,亦附加了畫地自限之心態,主要原因亦是國家軍政主義的影響,很多緬僑有志未得酬,長久累積之「學無致用」讓人屈服在軍政府的封閉政策下,自限了自我的發展空間。

 

 

我常在想,如果我們這群人一開始就出生在台灣,其中會不會有幾個貝多芬、幾個雨果、幾個達文西、幾個德雷莎、幾個朱延平和幾個柏楊。如果真能這樣,那麼,屬於我故事的開始,將不是「每個人」而是「我」自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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