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通過後,僑委會,教育部未加強宣導,外交部 未嚴格審核及把關,致泰緬學生持用問題護照回國就學問題未見改善
政府唯一解決此後遺症的方法,就是縮減來台公費名額,及減少招生人數。
並不做出正確解決問題的方案。並將僑生「改裝」成外籍生身份
要求在台擔保人開出前所未有之財力證明
此次「海外青年訓練班」就是最實切的證明
且在台擔保人必須為直系血親
所有規定都是此批學生到「台灣駐泰國辦事處」後才得知
害得一半以上的「外籍生」被迫回到緬甸
除花上大筆費用外,更讓人心跌至谷底。
不知今年的「大專生海外聯招」又會「臨時接受」什麼樣的法令?
希望相關單位能做出正確訓導事項。
減少緬甸貧困家庭借貸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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