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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民國84 

    應該是TVBS的某位主管吧,幾天後打電話給我,說僑委會接了一堆挨罵的電話,因此發函給TVBS【(84)僑輔升840011729號函文】,正式要求TVBS給一個平衡報導的機會.TVBS問我的意見,我說:「太好了!最好請所有單位的承辦官員一起來,我們在電視上公開辯論。只要官員提出的理由中,有一條我無法反駁,我就退出為泰緬難民爭取國籍的工作。」結果是:沒了下文,平衡報導的要求也就不了了之了。
    8月3聯合報的記者梁玉芳在17版的報導中寫道:「今年的國慶日若還未能取得身分證或是送回泰北,他們將展開絕食,拒絕再當亞細亞的孤兒。」 
    這些媒體密集的報導會是關鍵性的力量嗎?831日,僑委會主動召開協調會,參加會議的除了周荃委員和一些來來去去的委員外,重要的人物包括當時董氏基金會的董事長嚴道老先生。一向溫文爾雅的嚴老先生,那天皺著眉頭,表情嚴肅的說了「為德不卒」一句重話。跟在嚴董後面的退伍軍人協會及老兵協會的代表可就沒有那麼斯文了。聽著台上老先生們為同學聲嘶力竭的聲援,許多同學低著頭,眼裡噙著淚水。是感激社會的支持?還是為自己不抱希望的前途傷悲。
    十月一號,僑委會頒布了「中華民國七十四年至八十年間回國升學之泰北僑生身分處理要點」,要點主要內容為:
一、7480年間持偽、變造之泰國護照回國升學,且於831015日至
    1115日間,向僑委會登記有案之泰北僑生。
二、其偽變造護照需經檢察官處分不起訴確定或法院判決確定,且須
   (一)國軍後裔(二)具泰北難胞身分者 
三、泰北僑生申請戶籍登記,經境管局許可者,發給定居證。(身分證)四、自辦妥台灣地區戶籍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其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
    不得申請在台灣長期居留。 
    為了這份在民國84年頒發的處理要點,據說在立法院已經開過20餘次的協調會,卻只肯處理7480年間入境學生,8184年入境的學生問題呢?是不是擺明了要留下一個大尾巴要我繼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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