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民國84年底
    看到處理要點的同學們倒也不是每個都欣喜若狂。有人看了又看,好像非從裡面找出他所以不肯相信的理由,我是答了又答、解釋了又解釋,總算都弄清楚了,竟然有同學為父母等直系親屬不准在五年內申請回台依親而生氣。
    要點裡要申請定居證(身分證)的同學,都必須要有檢察官處分不起訴確定或法院判決確定,且須是國軍後裔或具泰北難胞身分者。於是,85位同學在十月17號由周荃帶領,浩浩蕩蕩的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集體自首。已經有判決書的同學則設法取得國軍後裔證明或泰北難胞身分證明。
    狀況又出現了:孤軍的身分證明文件多已在戰亂時遭焚毀或遺棄,以避免被俘時可能直接被殺。如何提出證明讓難民村中的父老困擾不已。又是一番協調,終於決定由當地校長、村長、清萊雲南同鄉會的會長陳茂修先生(也是泰北僑社聯絡員)聯合認證學生屬在泰難民,才算把問題解決。
    自首的當天,我搭復興電台節目主持金迪小姐的車去法院。路上她告訴我,有六個來自泰北的女孩子,被無限期拘留在三峽外國人收容所中,其中還有一個女孩在所中生了一個小女娃。她的消息來源是來自一個天主教的神父,可信度很高。我不認為自己有餘力,跟著同學自首做採訪的平宜興致卻很高,當天下午,我就跟平宜找到台北縣的三峽外國人收容所。見到了所謂的「六大一小」。來自泰北,被騙賣春的六個年輕女子.      
    第二天,當許多報紙報導學生集體自首的消息時,中國時報也用了跨頁的大篇幅報導「六大一小」的故事。學生對我不滿的情緒終於再也按奈不住,在吳興街的辦公室,有了一次我跟學生間的對立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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