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   


   
事實證明,麗芬的舉措是對的。由於媒體的報導,引起監察院廖健男委員的注意,他讓秘書聯絡我,希望我能到監察院跟他說明狀況。
    這又是一次受寵若驚的經驗。在民國85年時,我曾在龔團長的建議下,到監察院去陳情過。當然是沒結果。事實上,我也始終沒弄清楚監察院的執掌是什麼?是管官員的嗎?跟老百姓有什麼關係?會進警察局、法院、立法院、監察院、總統府,是我以前打死也想像不到的事。走進監察院,真的像走進大衙門,我帶著明珠,抱了一堆資料,用比進立法院戰兢十倍的態度等候廖委員的接見。結果一來是廖委員的態度十分親切,二來他的提問我都能從容答覆,完整清楚。於是在131日,由廖健男和張富美兩委員聯名主動提起「自動調查申請」,並獲監察院快速核准。監察院並指派第二組的兼組長李漢河負責協助調查。李組長有心,我則是有求必應,不管他要任何資料或資訊,我都能立即提供,我們合作愉快,事情也終於看到在步步進展當中,尤其是無國籍兒童的入籍和加入健保,在新娘入籍問題尚未完全解決前,都先已獲得解決。。(請參考滿星疊悲歌)
    6月14,警政署外事組發文謂:獲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書的無國籍難民,可辦理居留申請,前五年為無國籍居留證、後七年為長期居留証,期間無健勞保、不得就業、不得出國.
    看到這樣的行政命令下來,我真的傻眼,不懂官員的人性都到哪裡去了?可是已經頒布的命令,我又該如何去推翻?我再度利用投書表達對政府政策荒繆的不滿,中時沒有刊載。而無法接受這個命令內容的學生在明珠的帶領下,決定在911日到行政院門口拉白布條抗議。我不同意抗議行為,但願意參加,且只站在行列的外緣。被中時拒絕的投書我轉寄到聯合報的民意論壇,並告知我們11日會有動作,請幫忙配合登出。而當天的中時時論廣場也登出顧玉玲的投書。
    抗議的動作終於讓行政院當天就同意我們派代表進去協商。除了我和3個學生吧,還有工傷的顧玉玲及陳學聖、馮定國兩位委員。我的投書措詞嚴厲潑辣,卻也把不解決問題的後果點明得清清楚楚。工傷也表態不排除十月十日會進一步抗爭。行政院當場承諾會放寬申請居留手續,並於29日召開跨部會會議,進一步確定簡化及放寬幅度。原來聲明持無國籍居留證期間不得打工及加入健勞保的限制也同意取消。第二天,我接到China Post的電話,要求轉載我在聯合報的投書,我一口答應,心裡可真是虛榮得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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