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聯合報A9版刊登了泰緬孤軍後裔苦等身份證12年,而自殺身亡的消息。照理;這應該是轟動台灣移民界的大新聞,更創台灣社會第一個因苦等身份而自殺身亡之首例。一直被「安置」在移民法背後的泰緬無國籍人士,震驚的浮簾而出。350位來自泰緬地區的僑生,一直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更一直在移民法第16條第2項裡游移,渴望在88521日的落日條款前,找出一線生機88521日是一個寬限的紀念日,紀念的價值在於已經將問題完整的解決,然而,僑教政策並未受<88521日的影響,一樣以朝令不夕改的方式至泰緬地區招生回國升學,旨在培養更多學無致用的無國籍人民。
    今年5月,一百多位無國籍人在228公園為「如何爭取國籍」討論,消息立即在泰緬圈中傳開而一夜之間爆增至350人,這樣的召集效應,不是法律的宣導,而是無國籍人對自我認知之結合,國籍…是人權最基本的權利。而在號稱以「人權立國」的台灣,卻有350位同學,不斷為爭取國籍而努力。
     今年6月,在吳育昇立委的幫助下,召開了跨部門的公聽會,討論因僑教政策未至當地作正確宣導,誤使當地家長認為讓孩子回國升學就可以擁有台灣國籍,促使當地無國籍之家長,傾家蕩產為子女辦理出國護照。這個會議結束在各部門依法行政的傲態和學生一頭霧水的哭泣裡。如果當初,有人到僑居地能如此的「依法行政」宣導,相信今天就不會仍有無國籍學生的問題存在。7月,6位同學因非法居留而被抓進警局,至今5位同學仍被居留在宜蘭羅東、新竹、三峽等收容所裡,誰來為他們被拘留的歲月做承擔?誰又能給他們親人,承受兒女被關在祖國拘留所裡的傷痛一個安慰?8月,在同學們走投無路,舉目無望的失落裡,有善心人士及團體主動找上我們,願意無條件的幫助我們,只為「人權」二字。證明台灣的人權立國,來自民間,而非政府。9月,民視異言堂拍攝記錄了學生非法打工的無奈和苦楚;需要生存的你我,合法和非法的界線有多無情?而合法,又是多麼的不合情理,多麼的網顧人類的生存權利。10月,我們為緬甸的袈裟革命辦了祈福晚會,將我們的不安和對家人的焦慮,訴諸在祈福卡的隻字片語裡,我們祈願,這個世界寬容多一點、歧視少一些。350位無國籍人不在乎別人規範的眼光,只為爭取合法合理的生存機會而奮鬥。 
    吳守忠在不奈等待了12年後依然無法取得身分證而選擇自殺身亡,但對我們來說,沒有身分證的日子跟死亡又有什麼差別?不過多一口氣加一顆沮喪的心而已。有同學的媽媽在孩子無法返家的焦慮裡死亡。依法締造了許多家庭一輩子的傷痛,在依法行政的理由下,這樣的傷痛,有誰會相信?有誰能理解?誰又該面對?

    政府在依法行政之時,如有特殊狀況,是否該依法治下的比例原則給予轉圜空間,以減少立法之疏失與不足,這才是立法治國的原則,而非視「死」於不顧。
    當法律不再是保護,而是隱形殺手的時候,一條命就此結束,我們質疑,人權立國的精神難道只是口號?依法行政背後的人道考量又可曾存在?

 

                                         李美萍寫於永和 200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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