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祖父決定在緬甸生活下來時,首先面臨的就是身無分文的窘境,所以剛開始只好在緬北山區以農為主,前幾年收成不錯,家境生活也漸漸獲得改善,但此時緬甸軍政府突如其來的佔據了整個祖父們的耕作地並指控他們非法耕作,搶桿子下祖父們也沒法力爭什麼,同時為了避免後續麻煩只好帶著全家和一些同鄉來到緬北的另一個城市。來到了這個新的城市,雖然各方面居住生活條件都比之前的地方發達進步一些,但對又搬遷到另一個陌生環境的祖父來說,一切又要重新開始。於是祖父母便想到之前從農時常用大米來釀酒自己飲用的技術,所以便開始在新的環境下從事製酒工作,但這次並不只是自給自足,而開始把多餘的製酒外銷。過一年,家父到了適學年齡,祖父母因沒有緬甸國籍而無法把小孩送去接受當地教育,且祖父有感於華人必須學習華文的傳統思想,便和幾個好友同鄉們討論,大家想辦法買了一塊地蓋了一間簡陋茅草屋就成為一間學校。師資方面,也是由同鄉好友中選出稍有文化水平的來擔任教職,祖父也因唸到小學四年級知識水平不錯而被要求擔任老師,當時那間學校最高學歷只是小學。當學校師資成立後,這群孤軍第二代子弟包括伯父父親等就這樣開始了他們第一次接觸中華文化的機會。但孤軍注定天生命運多舛,沒幾年緬甸政府便開始對所有有關華文的組織機構嚴加打壓,這時祖父所擔任教職的學校也遭波及,學校被查封、學生被迫輟學、校長老師被抓去坐牢,種種的打擊都在考驗著這群孤軍和後裔們。祖父被抓去坐牢數月後釋放,但祖父等也被要求不能再教授華文,這時的父親小學也只唸到五年級,又因祖父等被認為是有案底的刑犯且沒緬甸國籍,父親也就沒法繼續接受教育只好在家幫忙。這樣過了10多年,家父有了我們這些子女後,期間也一直在思考如何讓我們第三代入籍緬甸,但花了很多的金錢和時間就是沒法取得真正屬於自己的緬甸國籍。到了今天,半個世紀過去了,祖父已過世多年,祖母雖仍健在,但亦無任何的身分證明;父親和母親目前雖都拿得緬甸政府發放的臨時居留證,但這證明連二等公民都談不上,更遑論可以跟當地國民一樣從事公家機關工作及其子女能享有一般國民應有的權益。在這種種情況下,父親也只能把我們送進了當地的華文學校而沒有辦法讓我們去接受緬甸當地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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