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913我們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安排下,跟僑委會等相關單位,針對泰緬地區無國籍僑生事件始末進行會談,聽到僑委會副委員長所認知的緬甸僑生,除了休學、退學再也沒有其它的印象,坐在台下靜靜寫著記錄的我,心痛讓顫抖的手寫出了歪曲字體,像極了緬甸僑生被扭曲的心情。 
    近年來,台灣僑教界都針對緬甸僑生的休學問題做了大肆宣導,不時看到緬甸僑生「集體休學」的校區報導,其中以銘傳大學和暨南大學出現「集體休學」的狀況最為嚴重。僑教界防止僑生休學的辦法,除了規定休學者出具回國機票外,就是再硬生生的規定法令,今年更訂出「自97年起,持畢業證書欲申請居留延期之畢業僑生,如曾有辦理休學、退學及延長畢業之情形,將不予核准居留延期。若未曾辦理休學、退學及延長畢業,可申請延長至次年6月底。」這樣的政策,真的減少了同學休學率嗎?凡到出現更多「非法居留者」。問題的解決方式,如果不能根本同治,法定只會定出更多的問題。 
    根據教育部統計,目前在台灣就學海外僑生的人數總計約有一萬一千多名,其中以緬甸僑生最多,其次為印尼僑生及馬來西亞僑生。僑生是個整體,緬甸僑生就是來自緬甸,給予清寒助學金的依據會先審查學生的家境是否清寒,家庭的富裕亦同樣來自所在國的富裕。緬甸…一個不用特別解釋,就自然會讓人遺憾又貧窮的國家。來自各國的僑生;如香港、馬來西亞等國,其國家國民的平均所得皆以萬字美元開頭;香港近27670美元,更有亞洲四小龍的稱譽,馬來西亞近15000美元,其它各國雖未達萬字所得,也比每日所得不到1美元的緬甸人民高出許多,5仟多萬人口,有1/3的小孩長期營養不良,這僅是官方數據,今年九月,更有享有至高尊榮的僧侶,因人民生計而走上街頭抗議,這是活生生擺在眼前的國際事件,為何可以對著鏡頭公開援助承諾,卻對已經同在一個屋簷下的緬甸僑生視而不見。
    「人之初,性本善」當一個人會出現偏差行為,一定有原因。而人們,又怎能針對他的偏差行為去怪罪,同理,是寬容,亦是鼓勵。存在於緬甸同學休學狀況原因,可由下列幾點簡述參考 
 

一、經濟因素 
    緬甸當地人民每天不到1美元的收入,華人在當地較好的工作,是在僑校接任教職,每月收入約2000-2500台幣,這樣的收入已是中上階級了,相較緬甸通貨膨脹,一個月收入僅夠一個月的開支,且緬甸華人屬大家庭制,全家老小都生活在一起,一家8-10口人是正常的事,有的家庭甚至一人賺錢養活全家,這樣艱苦節儉的生活,怎能應付得了35000-80000元不等的「台灣學費」。到台灣求學的緬甸僑生,家裡寄錢繳學費,僅止是奢侈;有同學不僅要負擔自己在台灣的生活,還得資助家裡,這樣的刻苦生活,出現在二十出頭的年青歲月,與其他國家同年紀的人相較,不捨之餘又讓人好生佩服,這樣的不捨,多來自台灣師資長輩們給我們的鼓勵。他們的理解,溫暖我們空洞的心靈,讓我們更加感激。
 

二、環境適應因素
    一個人孤身到台,雖然是回國升學,有種熟悉又陌生的感覺。緬甸僑生在當地學習華文的機會不多,關於教育我們知道的很少,關於資訊我們知道的更少,有同學被運氣「碰」到完全陌生的系級裡,對教授所講的一切都一無所知,沒有基本的知識,對進入大學的新生來是很貿然的事。在僑居地,從來沒聽過報告,看到同學們對老師的提問都能如流的回答,而自己僅能低頭不語,也只能帶著不甘心的心情休學,相信在每位休學的同裡都有過「明年再來」的想法,相信每位同學都希望沒有白走一程。 
 

三、個人和同儕間的迷思和影響 
    「很多朋友都是這樣休學打工,而且存到很多錢,大學畢業一點用都沒有,台灣的大學生都找不到工作,何況我們?」這是一般緬甸僑生對休學的解釋。每個人都有被受影響的時候,即便這個影響是不正確的觀念,同儕間的誘惑及年少輕狂的虛榮心,也形成緬甸僑生除了經濟因素外的另一個休學理由。這是青春期的正常叛逆,只是他的叛逆不應該出現在貧窮的環境裡,因為貧窮,所以沒有虛榮的資格。這是多麼殘忍又現實的認知,如果人可以在任何環境裡都沒有情緒,這個人還算是人嗎?可以用在研究偏差行為背後的理解,為什麼不能用在緬甸僑生身上。的確,窮,就應該自律,非法就應該低調,這個比殺人縱火還殘忍的囚刑,何時才能被人道的釋放。
 

四、傳遞一份漂洋過海的欣慰
    父母和兒女都希望彼此過著好生活,過得幸福;有父母,為了讓子女安心在台灣求學,情願在家裡餓著肚子或借資,也不願子女聽到家裡任何不幸;有子女,為了讓父母不擔心,電話或寫信都是報喜不報憂,彼此都知道哽咽代表的意義。每位學生每天珍惜打工賺錢的日子,當存夠一小筆數字,可以幫助家裡解決困難的時候,那份可以孝順父母的欣慰,又豈是冷血的法令可以體會的。 
    緬甸僑生確實為台灣帶來許多效應,這些效應足夠一偏蓋全。我們並非為自己的行為脫困,反而是在認真的生活,珍惜每一天的機會。同學們,一直獨立的做著屬於自己的決定;休學,是為了讓自己在沒有經濟壓力下較能專心念書,延畢,是為了讓自己有更多努力的時間,我們默默的生活著,也許,我們以依法行政官員們認為壞的方式生活,但我們並不壞,相對的,讓人心疼。
    相信,每個人都有為自己決定的權利,別人可以不認同,但並不能置予任何批評。僅因這個世界沒有不犯錯的人。 
 

                             李美萍 寫於 2007/11/9

    在今天(11月24日)中國時報的浮世繪(E8)版有刊登出修改版喔!除了賀喜美萍,其他同學也加油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hebesth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