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僑教會王傳明主任報告 
重點整理:
    為鼓勵僑生及外國學生來台就學,僑教會訂有「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及「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因易生疑義,應加強宣導,以使華商學生能充分了解並正確地擇一身分申請來台升學。
    重申「僑生」及「外國學生」二種身份之法規依據及定義;如因此等身份涉及簽證居留、工讀等其他機關權責,仍請依各機關權責規定辦理。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鑒於近年僑生常以辦理休學、退學及延畢為由,從事與居留目的不符之工作,故為落實外僑管理,訂定相關標準作業流程,對持憑畢業證書欲申請居留延期之畢業僑生,如曾有辦理休學、退學及延長畢業之情形,則不予核准居留延期。另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顧及本(96)年應屆畢業僑生不諳新規定影響居留權益,均得持憑畢業證書向該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辦居留延期事宜;惟自97年起即適用新規定。
二、               獎助學金及校內工讀補助申請部份 
1、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於每年八月至十一月舉辦。每年新台幣五千元整。
2、僑生清寒獎助學金補助,9-12月份,因經濟考核因素,大學部僅補助
   2750/每人每月。高職部補助2550/每人每月。
各校應於12/10
   前提出申請。
3、僑委會設有補助僑生工讀金要點,一年640個名額,每名新台幣2500元。
   補助各校僑生工讀之名額,將視情況調整。
4、僑生傷病醫療保險,9697年度承保廠商為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每名
   僑生860元,僑生與僑委會各付一半。
5、僑生保險費自9681日起,每名僑生每月保費為659元。僑生自付329
   ,僑委會補助330元整。
6、僑生校外工讀每週16小時時數不變,均應持校外工作證。
三、               僑生因故出境,必須由學校出具同意書,向內政部
       入出國移民署辦理重入國申請。外籍生免。
四、               關於僑生畢業後工作居留申請限制:
1、文化大學補導處建議:僑生在學期間,如表現優異者,可否依其學校
   任聘留台服務,不受勞委會工作居留及4萬8仟元的限制?
勞委會黃偉誠先生答:48000元為整體規劃,以目前處境不可能放寬。
五、海青班是否可依其畢業成績插大? 
答:海青班為增加技術訓練班,以實習為主,無學位,僅是學員身份。
    由學校認定是否可插大。
以上為零落整理,部份是照會議手冊的內容打入。請參考。
美萍提問:針對移民署今年實施至97年起,凡僑生有休學、退學者,
  如持畢業證書延期將
不予核淮,如真為政策上之必要,可否至97年起
  開始實施。舊制之學生仍適用
舊制度,不致影響僑生權益。原因:持
  畢業證書可延長一年,本來就是給僑生在四年大學生涯的一些私事上
  整
理,加之,有的同學可能規劃好,要在這一年內苦讀考研究所,突
  如其來的法定,對學生影響很大。
移民署藍視察:在設定此法時,的確有考慮到很多問題,會再針對同學
  問題做相關處理。
美萍:在會議手冊整合提問中,有一題是「大學畢業後如果想留在台灣
  補習一年,再考研究所,申請居留證是否相同?是否需要在學證明。
移民回答是:大學畢業後擬於補後報考研究所申請居留乙節,因其居留
  目的已改變,不得再辦理延期。」針對此問與答,美萍提出「有同學
  可能在考研究所時,想要轉系,例如念教育系的可能想考資管系必須
  利用這一年加強資管上的相關知識,補習是一個途徑,仍是以考研究
  所為目的,又怎麼算是居留目的已改變?
移民署藍視察:會針對個案處理。又或許可以持研究所相關資訊申請延
  期,細節部份會再確定。
美萍:我的居留證於考研究所月份前逾期,到時就變成非法居留請問什
  麼時候
會訂出相關辦法? 
移民署藍視察:會儘快與內部協商。
美萍:緬甸僑生的確為各位帶來很多休學與退學上的問題,我在此致上
  最深的歉
意。難道休學、打工就算壞小孩了嗎?1124日中時浮世繪
  版有一篇「我們不是壞
小孩」就是在說明緬甸僑生在求學期間所必須
  面對的經濟及學習壓力,可不可以請各部門不要以偏蓋全,以
關懷的
  心體諒僑生,而非以歧視的態度看待我們的困境。
教育部林淑貞主委:緬甸同學的確有很多適應上的問題,前不久又發生
  了革命,我們仍有通知各校對緬甸同學給予照顧,安慰其擔心家人的
  心情,我們繼續關懷緬甸僑生。
美萍:各部門的長官在此的態度,真的很友善、很好,可是當我們去辦
  理相關延
期手續時,卻常遭承辦人員的為難,可否就僑生的問題,訂
  制一個統一性
的處理辦法,讓每位承辦人員了解,減少承辦人員在情
  緒上產生的不友善態度? 
移民署及僑教部:關於承辦人員情緒上的態度,可能因個人情緒上問題
  ,會再將
此狀況向內部說明。移民署因為剛成立,可說是由小到大,
  在人手上會有不足的
情形,承辦人員會有情緒上的不穩,請各位同學
  見諒。 
關於是否對緬甸地區停止招生一事 
僑務委員會柯著椿主任特別說明:
1、不會停止對緬甸的招生,但會請海外聯招會,嚴格規定其不得休、
   退學或非法打工,否則強制出境 
2、研議將來緬甸僑生回台升學,要到泰國舉行測驗。 
3、為了確保同學有能力到台讀書,會請出具48萬新台幣的財力證明。 
美萍:所有的任何規定,可否於聯招前就在當地做好宣導,不要讓大家
  都到駐泰辦事處,才知道要一些不在招生簡招裡的文件。對當地僑
  生會造成很大的困擾及傷害。
 
還有來自其他國家的僑生,對相關單位的解釋仍是非常不滿意,只能
期待他們會在此會後,訂出合理規定了。
 

                     李美萍 2007/11/29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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