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愛的所有朋友們: 
    2008年初始,先跟各位拜個晚年,祝大家心想事成、平安!健康!
快樂! 
    被我個人扛在肩上13年的『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籌備處』,自去年(2007年)9月的感恩餐會後,就被慎重考慮要正式成立起來。
理由是:
一、            自去年六月決定協助第三批泰緬學生爭取國籍後,將近400
  個無國籍人的案子,在沒有正式立案的情況下,無法跟政府單位要
  求公文往來,取得正式的公文書件。【近期工作目標】 
二、            期間數度有來自泰緬地區的朋友遭警以「逾期居留」理由
  逮捕,經籌備處工作人員協調後均已獲警政署或移民署同意開釋。
  協會的功能暨需求已經出現。【長期工作項目】
三、            泰緬學生打工、休學狀況嚴重,影響社會觀感。如何協助學
  生安全打工、順利求學,欲藉靠協會力量,結合社會資源,以改
  善此一現象,已是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長期工作項目】
四、            來自泰緬地區的所有朋友,無論是權益爭取或法律問題
  諮詢,本籌備處均有足夠經歷得以協助。【長期工作項目】 
五、            泰緬地區學生在台灣完成學業後,回鄉如何發展?以追求個
  人夢想及改善家鄉環境,將在協會的長程工作目標中納入規劃、
  設計與協助。【長期工作目標】 
六、            讓來自泰緬地區的朋友有一個台灣的家!『家』的所有功能
  來自會員的創造與回饋、貢獻與接納,讓台灣,成為漂泊者的
  港灣;協會:是一個彼此暖心的窩巢。
 

    基於以上六點理由,我們極力爭取全台灣30位以上的發起人
(需有在11縣市設籍者)及所有認同以上理念的朋友成為會員。
  

會員法定責任:
    一、每年繳交1000元常年會費。第一年加入會費1000元(只繳
        一年)。 
    二、每年參加一次會員大會。無法參加者可委託其他會員代理。
    三、會員大會中提案討論及選舉理監事。 

權利享受:除以上六項目標外,將不定期開辦學習課程及活動舉辦,
          以加強社會適應能力暨親友聯誼。
   
有意願的朋友,請填寫會員入會申請單,我們預期在順利召開
三次籌備會議後的半年,正式成立本協會。成立期間,籌備處作業
正常,服務功能不變,敬請賡續指教! 
 

 

         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籌備處執行長 劉小華敬邀  

                                    二○○八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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