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個反對街頭運動的人。一個社會,如果必須以憤怒的對立情緒來尋求化解問題,這個社會如何平和安適?「以理服人」真的只能是個夢想嗎?
    協助泰緬難民爭取國籍14年來,我不曾帶領孩子走上街頭。遇到自發性或由其他團體帶領時,我也自然的站在一旁,很難情緒激昂的跟著一起呼口號。這一直都不是我的方式。我始終相信,解決問題的方式靠智慧,不是比拳頭。
    走上街頭是社會運動的必然宿命嗎?我終於下了帶孩子上街頭表達訴求的決定。當決定一下,我立即告訴自己:即令是走上街頭、即令是抗議行動,我也要把它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決不留一點點詬病讓人批判或污衊。
    是的!為了突顯孩子們沒有合法身份,我故意不去申請集會遊行,但告訴孩子們:「你們不申請合法集會遊行,是你們的無可奈何,但不代表你們就可以違法行事或作為。所以,不論在任何時間或地點,只要警官宣告是第二次舉牌,你們就必須安靜的解散。」此外,我們不帶鑼鼓、哨子、氣笛、大聲公及任何危險物品。我們的強烈訴求要從心底發出,有外力依賴,就不誠懇了;所製造的噪音,不但對別人的工作或生活造成干擾,引起的反感,只怕對我們的訴求有害而無助益。
    一直在委屈情緒中生活的孩子們,當有機會集結起來,發洩心中的怒氣時,脫序或激昂行為是有可能發生的。但我告訴他們:「我們要用最好的形象讓社會接納我們,承認我們不是壞孩子!」
    他們真的做到了!除了團結一致的行動、除了全心的吶喊,他們的平和、自制、理性都讓我十分欣慰。
    誰說街頭運動一定要跟喧囂、脫序的暴行畫上等號?誰說不夠大聲的街運就一定不會成功?我們的聲音政府聽到了!我們的問題政府在意了!更重要的是,我們證明了街運可以理性不違法的完成,能不能成為其他街運的示範?讓街運更理性、更平和而且有效,我虛心期待,泰緬孩子在街運中的表現,能夠成為一種楷模。而我,也以這一生唯一一次主導的街頭運動深深驕傲。
 
                       小華2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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