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14年,一段莫名栽入為泰緬無國籍難民爭取國籍的歲月。從單純的為他們說故事,到決定將『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成立起來,我的成長雖然緩慢,這一生,卻因為這14年的歷練,而終於豐富、終於無憾!

    14年前,面對來自泰北的孩子告訴我:她沒有國籍、她回不了家!除了詫異,更多的情緒是生氣。

    生氣這個社會怎麼會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生氣「送愛到泰北」的情操怎麼回到台灣就消失不見了?更生氣自己只是一個沒沒無聞的小人物,既沒權也沒影響力,唯一能做的就是說故事。希望他們的故事有一天能夠感動有權有能力的官員,發張身分證,讓他們可以正常工作、安心生活,也不必再為了思念家人而偷偷飲泣。

    要想達成任務,除了盡心盡力,我用了最大的誠懇企圖打動我所能遇到的任何一個人。終於,這個社會的善心給了政府十分的壓力,讓我逐步在5年內先後解決第一批泰北學生116人直接領取身分證(專案處理);責付被三峽外國人收容所無限期拘留的六大一小出所並取得居留證而後身分證;爭取在『入出國及移民法』中增列第十六條第二項,讓54名泰緬無國籍配偶及他們的14名在台出生但無國籍的兒女,及第二批的116名泰緬學生,在台居留及身分問題獲得解決。

    但『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二項是一條落日條款,只肯解決88521以前入境的泰緬地區無國籍人在台居留問題。對仍是難民的泰緬華裔人士身份背景的認定不但未作考量,以後入境之華裔難民亦依法不予允許持偽變造護照入境後申請合法居留。就法的立場看,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

    我以為自己終於可以放下了這項遠超過我能力所及的工作,不想8年後(2007519),忽然有200多個孩子來到我的面前告訴我:我們沒有國籍!我們回不了家!(目前已達925人申請被協助)

    雖然這不再是什麼晴天霹靂的事,但依然讓我十分十分生氣:

僑教政策對泰緬地區有無國籍人的事實視若無睹,至當地招生時不做法律宣導;僑生身份的認定含混模糊,不仔細查證學生是否是無國籍人,致使學生可以持用他人姓名的護照簽證回國(與入學分發書上姓名不同);2003年以前入境的緬甸護照上還特別加註了「這本護照可以通行全世界,除了韓國和台灣」;而護照上的關防章更是粗糙到極易認定是非官方所正式發出。

    這樣的問題護照對欲返回緬甸的學生是極大的危險。而這些明顯的問題顯然必須由政府官員來負責。雖然落日條款的時間點當年是我所同意,但面對官員的誤失,我顯然是唯一想說話也能說話的人了。

    說是唯一能說話的人,原因是一開始跟官方對話時,我就為自己印了一張『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籌備處執行長』的名片,但從來沒有找過發起人,也沒有想要正式成立起來的念頭。因為這是個該被解決的案子,問題一但解決了,權促會就沒存在的必要了。

    但第三批的學生一直在陸續的增加中。學生中找了代表協助我處理一些文書、學生資料建檔及聯絡協調的工作。我沒有能力支付薪資,學生同意每月繳交300元作為支付學生代表的薪資及聯絡等通信費用。

    前期的學長姊在拿到身分證的10年感恩餐會後鼓勵我把權促會正式成立起來。我想:若要強力要求政府拿出徹底解決方案,沒有權促會,連以公文正式對話的機會都沒有,只怕事倍功半。孩子們的歲月磋跎是小,生命的安全保障誰又能夠負責?

    1995年起,我進出泰緬不下十次,雖然不算頻繁,卻也難以放心。總想著,即使沒錢,是不是還能為這個地區做點什麼?

    10年來,藉旅遊之名,受過印度、越南小乞丐的衝擊;在四川痲瘋村裡跟極度貧窮的孩子共同生活,讓我有了構建『美麗家園』的夢想。這個夢想的實現,也許能夠藉著權促會的成立,逐漸將他實現。

    於是,權促會除了要協助泰緬無國籍孩子順利拿到身分證並保障其生存權益外,中長期目標也確定了為孩子建構良好未來為目標。「I am The Best」是激勵;「We are The Best」是共榮。希望終於能夠在世界上取得合法生存權的他們,有一天能夠繁榮鄉里;有一天能夠向世人證明:只要給予公平對待,他們不是無用的壞小孩!

 

 

                   小華2008/9/1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hebesth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