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自從讓女婿又拐又騙的完成單車環島1000公里活動後,部落格內就不斷的重複騎車、美食、車友的消息,我對加入騎車陣容沒有任何念頭,但想跟著他們一路吃吃喝喝的慾望卻不時會在她的部落格中露骨的表現出來,有時自己都覺得十分丟臉。也很清楚要這些體力十足的年輕人拖著一個車速遠不如他們的老人家一起騎車,再孝順的可能都會為難吧!(車隊耶!)

    年初做了一次體檢。不抽菸、不喝酒、不熬夜、不吃烤、炸、油膩食物的我,三酸甘油脂及膽固醇竟然都高出危險標。一個結論-我欠缺運動。但上下班的日子哪來的時間運動啊?(這當然是藉口,但極易疲倦的我一有機會就找地方窩著不動,那才是我生活中最被需要的感覺啊!)

    女兒在我生日時,藉機送了我一台自行車,告訴我:「每天上班去搭車時,不要再叫爸爸送了,自己騎車去車站、回家,一天來回也有個8-9公里,多少有點運動的效果。」

    說起來容易,我們騎車的年代哪來的變速車?現在的變速車還分左手右手大盤小盤的,光聽頭就暈了。藉口:「等爸爸也買了車,可以一起騎,他心裡會比較舒服吧。」這一拖,三個多月了,折疊車還在袋子裡沒拿出來過,真的沒那念頭也沒勇氣穿起車衣,翹著屁股在馬路上呼嘯。而且,除了有車外,在馬路上看那些騎車的全身裝備,怕只怕又是個錢坑。

    上週五,藉著女兒帶車友來吃媽媽的<美食>,想到老公星期六一整天有事我卻沒事,好像可以跟著女兒去試騎變速車,女兒一聽,臉色都變了,她的善良車友們卻煞有介事的研究起帶我騎車的可能性。不難,大家都把媽媽們邀來,陪我一起組個大媽隊,輕鬆走大稻程到淡水線,由我女兒帶路兼照顧,飛毛腿們當然沒興致陪我們慢慢逛,年輕的去巴拉卡,預計他們下山後正好與回程的我們在關渡會合,聽起來不錯,問女兒:「從你家到淡水,來回多少公里?」「60。」

    6020多年沒騎車的我,心裡還真有點打鼓,但人家媽媽都沒問題了,還是我自己起的頭,只有打鴨子上架,硬著頭皮說「好!」

 

 

                        小華20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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