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將臨 ,又該到了回首與反省的時刻。

   

    我家長女如母,對這桀騖不馴又自以為是的老媽常常是教訓加教育,深怕我一個心軟

陷入哪個泥潦中自討苦吃。

   

    我接觸泰緬華裔難民至今滿21年,6年前將在台泰緬華裔難民的國籍問題解決後,照說

應該放手回家過正常生活,卻因為成立了[社團法人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當上了

創會會長,就又乖乖來去辦公室,陪著秘書們處理一些瑣雜事務。大家看我忙得充實,也

把常在辦公室走動的孩子們當成自己兒女般的疼惜,協會便宛若是我的第二個家。

  

    四年兩任理事長任期屆滿,我堅持不修改章程不再續任。而協會在任務達成後,業務

減少,孩子們在拿到合法身分後也都各奔前程,接任的理事長雖有新的構思與目標,卻難

推展,在會務運作的經費即將用罄之際,理、監事們同意結束協會的運作,無需勉強撐

持。

   

    有人為我心疼;有人以為我會不捨;有人願意接手協會,開展新的業務項目。正當大

家以為協會有了起死回生的機會時,女兒一句話提醒了我,她說:[媽媽,妳不知道自己是

有品牌的嗎?人家看到妳,聽到妳,就說妳是做泰緬難民工作的,妳創辦協會的定位也清清

楚楚,協會一旦變形,20多年的努力跟辛苦都將因此而模糊,既然目的已達成,妳就按正

常程序把協會業務結束,讓妳這20年的努力也有個完美的結局,何苦把狀況複雜化,怎麼

知道那不會成為妳另一個莫名的負擔?]

   

    是的!既然政府已經拿出誠意解決了在台泰緬難民的國籍問題,泰緬權促會的存在已非

必要。"曲終幕落";"人散燈滅"。就讓這段在台泰緬無國籍難民爭取國籍的經歷走進歷史

。這段歷史,見證了當事者與關係人的努力與勇敢,也會成為各位一生中最驕傲的回憶 。

 

 

                           劉小華寫於2014/12/25凌晨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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