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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民國85 
    處理六大的案子期間,我十分心煩。一來為了保護泰北新娘的形象,不便在同一時間提出要求做處理,事實上,也無法要求用同一方式做處理。因為六大被拘留,如何救出都是煩惱,遑論爭取國籍了?但所有的會議都是把救援跟擁有國籍一併提出來討論,只不過政府始終只就放不放人?什麼理由放人?放人後的安置責任歸屬作考量。泰北新娘的案子老實說也併不進去。但報名的新娘卻源源不絕外,其他拿假護照進來打工後,因為逾期居留,護照也過期或失效而回不去的;來台依親卻因為證明文件不齊全(沒法齊全)而手續不完備的;被老闆監禁欺凌卻不敢報警,透過朋友告知卻又要求我要為他的安全做顧慮的;74年以前進來,為了避免當兵而沒有接受身分證的,狀況複雜到難以想像的多。而我,沒有學生幫忙,不知能找誰幫忙的我,只能自己乖乖整理資料外,頂多用心情寫寫他們的故事,或找媒體朋友說說故事外,也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幫這些人的忙。
    學生部分也不輕鬆。心急的同學對法院何時能夠審理結案,催促不已;每次開庭,我也是當然陪審的唯一證人。幾十個人的審訊我總是從頭到尾,一一證明所言不假等等。除外,有同學想家、失戀、鬧情緒、過年節時,想有個家靠靠,尤其是在等待結案的一年半期間,同學的情緒就像小火山,隨時都會一觸即發。女孩還好,男孩會想喝酒,酒後胡鬧痛哭的就有幾起。事後私下我都嘲笑過他們了,這裡就不再一一點名公開他們的糗樣了。
    更頭痛的是,被丟下不管的81年到84年間的同學依然有被抓的狀況出現。也有工地受傷雇主不肯賠償處理;新娘車禍受傷無法賠償(理賠條件之ㄧ是必需要有身分證明文件,並且要在銀行開戶以受理賠償金)及家暴案等等事件。
    我可是凡人一個,六大案有東東處理,其他狀況我可不能也沒理由丟給東東。有時躲在家裡,希望能被世界遺忘,可惡的東東卻也常在這個時候來通電話問:「劉姐,下一步我們要怎麼做?」能不打起精神來面對嗎?何況,我只不過是出出主意而已,能不能執行?如何執行?就都是東東的事了。
    所以,當案子結束後,婦援會曾經頒發一面優良志工的獎牌給我,我的良心告訴我:這面獎牌應該是東東的。但誰叫他是婦援會的正式工作人員。而我,一天的志工訓練都沒受過,能拿到這面獎牌,虛榮的心情也High得很咧!(看不下去的老天派喵喵砸壞了這面獎牌,現在也不知被我收到哪去了?婦援會應該還有照片作紀錄吧?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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