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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大陸淪陷,中華民國政府轉進台灣島,以台灣島為反攻基地,以待有朝一日收復失土。雲南地區之反共軍民則撤守鄰國緬甸一側,枕戈待旦,以期時機成熟時與台灣之主力部隊前後夾攻、光復河山,重回家園。
 1949101日,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向世界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中國人民站起來了!」,隨著這一宣言的出現,冥冥之中顯然己經注定,中國大陸己經改朝換代,開啟另一個新的里程碑。徘徊於中國大陸四周的前朝殘餘勢力己無力回天,被迫逃離家園者注定無法再重回家園。
無獨有偶,翻開明朝滅亡的歷史,公元1661年,忠於明室的鄭成功帶兵退守台灣島,也以台灣島為生聚教訓反清復明的基地。公元1659年,雲南昆明南明王朝的桂王朱由榔永曆帝,因清軍的追殺,率領一干孤臣親信自雲南倉促逃避鄰國緬甸,觀望形勢的緬王收留永曆帝於緬北山區。1661年收留永曆帝的緬王駕崩,新緬王莽白繼位後,看清明朝己無力回天,便夜襲永曆帝,數十名南明遺臣武將死於亂刀下,永曆帝則被緬王囚禁。也就是史稱的“咒水之難”。1662年吳三桂率清兵十萬飲馬怒江、直抵緬甸瓦城城郊,緬王莽白立即將永曆帝及其母、妻、妾送交清軍,以求自保。16624月吳三桂用弓弦將永曆帝勒死於雲南昆明逼死坡,永曆帝之死等於宣告明朝正式走入歷史。
流散於緬甸北部的南明殘兵孤臣,因不敢返回家鄉,便聚集到緬北一地名為果敢的地區謀生存,這支群體經過幾百年的演變,演變成今日之緬甸法定少數民族之一果敢族。
國共內戰時期,流亡至緬甸北部之軍民,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果敢族的協助,才能在緬北一帶從事各項活動。1949年毛澤東的新中國成立後,往後的歲月裡局勢日漸明朗。中華民國政府實際的管轄權急遽縮減至僅剩台、澎、金馬。流散於緬北一帶的軍民因返家無望,只能各謀出路。部份於泰北替泰國皇室剿泰共,因此,獲得合法設置難民村居住於泰北的權利;部份軍民則流落緬北各地。
流落於緬北的軍民,為了生存,經過演變,大概可分為下列三大類:
1.          以合法程序申請緬甸的居留權。外僑居留證( FRC,依規定須繳稅)→準國民證(綠色卡,
        可用以申請緬甸護照,擁有緬甸的永久居留權,但不能購置土地
)

2.          因經濟及管道問題,無法走合法程序取得緬甸居留權,在當地少數民族的協助下,魚目混珠,冒充當地少數民族,取得表面上合法的緬甸公民證(紅色卡,與緬甸當地人民擁有同等權利)。大部份人以緬北果敢族及近十年來才出現的猛穩族來掩飾自己原來的身份。

3.          因無任何能力、也無外來協助,一代傳一代,自始至終一直是黑戶,社會的邊緣人及幽靈人口。
據非官方估算,緬甸全國的華人大概擁有3百萬之多,華人族群大概可分為四大類

1. 1659年
避居緬甸北部者,主要演變為今日緬甸合法少數民族之一果敢族。天經地義可以合法取得緬甸合法公民證。

2.          英國殖民時期,自中國沿海各省,經水路至緬甸經商謀生者,主要以廣東、福建兩省居多,多居住於緬甸南部各大小城鎮。按正常邏輯應己取得緬甸公民證,因1948年緬甸獨立前就己居住於此,但實況筆者不得而知。

3.          1949年,國共內戰時避至緬甸北部者,經過演變,部份人取得緬甸合法居留權;部份人戴上緬甸少數民族面具苟且偷安;但仍有部份人沒有任何身分證明文件。

4.          中國文革時期被迫流亡者及近幾年的大量經濟移民。這部份筆者沒有接觸過,詳情不得而知,按正常邏輯,除了流亡者,其他人應該都同時具有中國的公民證。 

 

By/  緬北雲南流亡仕紳後裔    阿傑    

 

(每個人的能力都有局限,若分析錯誤請給予指正。)

 

感謝自由撣邦的協助:

http://tw.myblog.yahoo.com/freedom-homeland

感謝阿傑提供的詳細資料,相信對緬甸華僑的身分會有更清楚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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