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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說我是生於風起雲湧又戰亂的年代,在台灣生活的人可能難以想像。但在緬甸北部的偏僻小鎮,戰亂就是生活的一部分,無須懷疑,也沒得埋怨。
    想當年,隨著國民政府的撤軍,祖父,外祖父皆為抗戰軍人,也都為國捐軀了。家人因為搭不上回到祖國的列車,所以留在當地。緬甸政府視我們為外國人,以難民的方式安置我們,所以我們全家也和大多數華人一樣,從出生就是無國籍的。
    我生於民國70年,自小在家人的堅持下接受非正規的華文教育。在家園被破壞,學校被關閉,老師被囚禁的軍政府壓迫下,我們上課的地方每天都不一樣,到處躲躲藏藏,雖然熬了過來,但所學到的知識,卻很有限。我們都心存著一份痴望,就是將來一定要回到祖國的懷抱。
    很榮幸地,我於民國88年考上了台灣國立中正大學,但因為我們家在緬甸沒有戶籍,沒有身份,為了來台灣,家人四處湊錢請仲介買了一個原住民的身份,辦了一個假的護照來到台灣追逐夢想。這樣一待就是七八年的時間。
    去年,從小領養我們的祖母,在歷經戰亂歲月的摧殘下,因為肝硬化不幸過世,在良知與現實中我掙扎了許久,最後還是決定在期末考前回去送祖母最後一程。這一去讓我嚐盡苦頭。因為在機場就被驗出我所持的是假護照,又因護照中明確規定我們不能去南韓與台灣,還有不能擅自離開出生地。我被冠上了三道罪名,這樣的罪已經足夠我在牢獄裡耗掉我的青春歲月。
    我被囚禁,以不人道的方式被偵訊,毆打,恐嚇,勒索。但因為想到對華文教育的追求,對自由的崇尚,即使受盡委屈,我還是得繼續撐下去。什麼是人權,我不敢去想,焦急的家人為了我的處境心疼,也為了我未完成的學業擔憂,在情急之下還是請仲介幫我買了另外一本假護照,希望可以幫我離開緬甸回到台灣。貪污的政府官員最後終於接受了家人的要求,我被送回台灣,但被嚴正警告不能再回緬甸。
    如今,我像是失根的蘭花,有家歸不得,在台灣又不被接納,未來在哪裡沒人知道,與家人團聚的夢想更是奢侈。若說持用假護照回國的行為,我應該感到羞恥,而我的難過、無奈、失去未來的恐懼,誰又來給我一個具體的說法?  

 

                          宗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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